发布: 浙江广告网[www.zjadw.com] 发布时间:2006-10-4
备注:
1. 广告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规定。
2. 套播广告7天起播,节目冠名、特约半年起。
3. 节目冠名广告(节目内插播2—4次)价格在品牌上 上浮30%。
4. 节目特约、报时广告在品牌基础上上浮20%。
5. 指定广告时间段的首、尾条加价20%。指定时段加价10%。
6. 广告费不含广告制作、创意费。广告创意制作费每条300元。
7. 以上报价已包含周二下午2点—4点的不定期设备检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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