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监测中心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户外和网络等六大类广告进行监测。反映监测情况,为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提供及时、准确的依据。
山西省工商局于2004年起在全省11个市相继建立了广告监测中心,在省市两级都建有广告监测中心,山西省在全国工商系统中率先实现了境内全面监测,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。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的应用,为山西广告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,初步形成了以广告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广告监测为中心环节,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为重要手段的广告监管体系,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,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太原市的户外广告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是违法率最低,受到国家总局的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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